热盼政府能力推环责险配套制度建设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国际经验证明,一个成熟的绿色保险制度,是一项经济和环境“双赢”的制度,也是一种能更大范围调动市场力量加强环境监管的手段。专家呼吁,我国也应尽快实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从而降低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
一方面是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庞大的污染损失,另一方面是商业保险公司力争介入企业环境污染风险控制。然而,商业保险参与环
境保护的步伐却被政策的缓慢推行绊住,不少保险公司期盼政府能为推动环境责任保险做得更多更快。
环境问题拷问索赔机制
目前,我国7555个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这些项目相应的防范机制却存在缺陷,导致污染事故频发,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00亿元。其中,绝大部分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由受害者、政府和社会承担;企业若承担不了只好宣告破产,环境污染后果往往无人揽责。
面对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特别是环境问题带来的损失,相关受损方应该如何利用法律的武器追诉自己的权益,而发生问题的企业又应该如何将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呢?相关专家呼吁,应该尽快实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从而降低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
美亚保险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例如,美国政府部门要求相关的高风险企业提交经济偿付能力证明,一旦发生污染,将对企业处以重罚。德国和印度都通过专门的立法,强制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使得高风险企业为环境担负起更多责任。”
国际经验证明,一个成熟的绿色保险制度,是一项经济和环境“双赢”的制度,也是一种能更大范围调动市场力量加强环境监管的手段。
期盼更多政策助力
记者了解到,众多险企一致认为,健全的法律基础、完善的制度建设是环境污染法律责任险发展的前提。惟有实现法规与保险相结合的双管齐下,特别是要实施有效的防损措施,把污染发生的概率降下来,保证险企的生存,才能将这一绿色保险进行下去,从而降低污染带来的其他社会问题。
目前,政府已将环境责任险法规的制定提上了议事日程。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曾呼吁,“企业违法造成污染获利,环境损害大家埋单”的现状不能再持续下去了,建立有效的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迫在眉睫。
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联合公开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不过,险企进入环责险的开发销售高峰有待时日。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大型企业风险控制较严格,对这样的保险产品不是很感兴趣,中小型企业本身缺乏保险意识,资金面紧张,许多公司连最基本的保险都不愿意购买,更别说这种责任保险。所以,没有政府的推动,环境责任保险的推广举步维艰。保险公司空耗人力物力也是徒劳。”
险企已经行动起来
不少保险公司对环境责任保险满怀信心。美亚保险责任险部副总裁曾小曼表示,环责险在中国的推广和普及任重而道远,但至少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已经越来越高。她还表示:“污染责任保险只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工具之一,这个保险能不能生存下去,取决于企业风险防范的意识和措施的有效落实,需要企业在发生风险前能对风险进行控制。”
最早在中国市场上推出环责险产品的,是美国国际集团旗下的美亚财产保险公司。两年前,他们向中国市场推出了污染法律责任保险,承保企业因污染状况导致第三方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及清理费用。去年年底,华泰保险公司也推出两款环责险产品,成为内资保险公司中首家试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