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一些外商投资中国黄金矿产资源项目并未像所期待的那样,取得双赢的结果。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我国有必要重新审视外资企业投资开发国内金矿资源。
“目前,许多跨国黄金公司对中国黄金市场虎视眈眈。如果有人喊‘狼来了’,并非耸人听闻。对这种严峻形势,我国黄金行业的管理者们不能掉以轻心,应当警觉起来,制定相应的战略和对策。”
一位业内人士说。
对外资企业投资我国矿业的动向,早在2005年已
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在当年召开的全国黄金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副司长熊必琳,在阐述“规范外资投资行为,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时就强调,引进外资,要站在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战略角度上考虑。
事实上,从2005年开始,我国已陆续调整了对外企投资国内矿业的有关政策: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黄金勘探、开采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将原来鼓励类项目中“低品位、难选冶的开采、选矿(限于合资、合作,在西部地区外商可独资)”修改为限于合资合作。2007年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再次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相关内容作出调整——外商开发我国黄金资源从鼓励类降为限制类。
从政策变化中不难看出,我国更多的是从维护国家利益、保证国家资源安全的角度来进行调整的。据记者了解,在2007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俄罗斯等一些国家在重要矿产资源开发上,已采取“关门”政策。矿业资源被提高到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矿产资源的“国家利益”概念越来越突出。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解释“外商开发我国黄金矿产资源将受限制”时曾表示,近几年,我国黄金工业整体科技水平明显提高,以前所称的难选冶金矿,利用现有的选冶技术完全可以处理,并且能达到较高的回收率。此外,我国处理低品位矿石的技术,也有了很大突破。根据现有的科技水平,我国已经很难再界定难选冶矿石和低品位矿石。
目前我国黄金行业中,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大型企业集团在推进资源集约利用、采用先进工艺、保护环境、促进就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都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黄金集团细菌氧化提金工艺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随着对难选冶金矿的生物氧化、原矿焙烧等选冶工艺取得重要突破,现在低品位难处理金矿产能已超过矿产金总产量的1/3。
对于黄金这个不可再生、同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资源,有关业内人士建议,国家应在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新探采矿权审批等方面,采取保护性措施,限制外资资本进入,并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国有大型企业对国内现有矿山生产能力和接续资源的整合。
同时,大型国有企业是代表我国在全球黄金资源市场进行竞争的主力军。建议国家采取财政、税收等扶植政策,支持大型国有黄金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到国外去开发黄金资源。扶持大型国有黄金企业的发展,也是提高国家未来黄金储备能力、实现长期金融安全的战略举措。
“黄金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我国黄金工业发展到今天,国内黄金企业完全有能力、有条件完成大型难处理金矿资源的勘查、开发工作。”中科院院士翟裕生认为,“像甘肃阳山这样的大型金矿的发现,是我国金矿勘查的重要突破,对这类资源的开发应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由国内有实力的大企业单独或联合开发。”